关于征集2019年智能照明示范工程试点项目(单位)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绿色照明推广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京发改[2019]629号),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,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现针对2019年重点推广领域征集一批试点项目。通知如下:

一、背景意义

当前,半导体照明技术已从追求光效向光效提升、品质改善和多功能应用等方向发展,国家将LED照明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,不断加大LED照明的推广支持力度,并逐渐从光源替代节能向智能化照明控制、系统综合节能方向发展。

2017-2018年,北京市在高校、展览馆、旅游景区、CBD地标、文创园区、经济开发区、高端商务酒店等实施了多个智慧照明试点示范项目,用户反响热烈、效果良好。2019年,将进一步拓宽试点示范领域,提升智慧化水平,继续按照“公开征集、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、政府审定”的程序评选、实施一批智能(慧)照明试点示范工程。

二、项目范围

北京市域范围内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等公共机构,市政、交通、旅游、文化等设施单位,“三城一区”等工业、科技产业园区等项目优先。

三、申报对象、条件及要求

1、本市注册且用能设施(主体)位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法人单位;

2、具备智能照明工程试点实施条件和意愿,启动施工日期在2019年。具体要求:

(1)能够提供详细的《项目说明书》或方案计划;

(2)自筹资金到位;

(3)2019年启动项目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工结算。

(4)项目内容包括LED高效照明和智能控制两部分,智能控制部分投入资金不少于工程资金的20%,项目节能率不低于60%;

(5)从2019年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中标企业中选择施工单位;

(6)配合市发改委、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对工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、核查。

3、通过专家评审、公示的试点项目,不得无故退出。

四、申报时间及流程

2019年7月5日-8月15日,有意申请的单位,填报《2019年北京市智能照明示范工程试点单位申请书》,并提交《项目说明书》或方案计划、自筹资金到位证明、承诺函等,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(加盖公章)及电子版,一并送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4621办公室。

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示范意义、技术产品先进性、改造实施条件、自有资金到位情况、预期实施效果等进行评审。

五、补贴政策及比例

智能照明示范工程评审通过后,列入年度计划,工程竣工并提交资料后,安排工程验收,按照最终审定额拨付补贴资金。

财政补贴采取直接补贴用户的模式,补贴比例为经审核后项目投资的50%。政府补贴资金专款专用,根据市发改委批复,仅对高效照明灯具和智能化控制系统进行补贴。

工程最终投资确定的依据(其中之一):

①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(含造价审核结论);

②造价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清单、工程造价;

③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一:提交材料清单

附件二:试点单位申请书

附件三:承诺函

联系人: 钟莹 55591099  周廷55591167;

北京节能环保中心

2019年7月5日